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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法律服務中心和縣司法局是什麽關系?

法律服務中心類似於法律服務所屬的司法局的管理,但不是國家部門,只是法律服務的中介機構。是轄區內從事基層法律服務的自收自支機構。公證只能由公證處進行,法律服務中心無權公證。至於證人,任何人、任何單位或組織都可以作為證人證明相關事實,但不具備公證文書的公信力。看證件的有效性,現行法律法規沒有具體規定,尤其是證人數量。我們認為,任何簽訂的協議或文件,只要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現行法律、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即使沒有見證,也是同等合法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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