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縣級國土資源執法人員可以越界執法嗎?

縣級國土資源執法人員可以越界執法嗎?

我不能。執法人員不得超越法定權限使用執法證,不得將執法證用於國土資源執法監督以外的活動。縣級國土資源執法人員不得越界執法。土地資源是壹個國家及其居民賴以生存的物質基礎,是由自然資源和社會經濟資源構成的物質實體。
  • 上一篇:Xi安郵電大學的函授認可嗎?
  • 下一篇:未登記產權的房屋買賣合同是否有效?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