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八百七十八條:技術咨詢合同是具有技術知識的壹方當事人為對方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項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等的合同。對於壹個特定的技術項目。
技術服務合同是壹方當事人以技術知識為另壹方當事人解決特定技術問題而訂立的合同,不包括承包合同和建設工程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八百七十九條:技術咨詢合同的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明確咨詢事項,提供技術背景資料和有關技術資料,接受受托人的工作成果,支付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