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局禁止各類校外培訓機構開展任何形式的線下培訓活動,所有與培訓機構相關的聚集活動壹律停止。2.中辦、國辦指出,不得開展學齡前兒童線上培訓,嚴禁以學前班、幼小銜接班、思維培訓班等名義開展學齡前兒童線下學科培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利用互聯網技術在線實施培訓教育活動、職業資格培訓或者職業技能培訓活動,或者為在線實施上述活動提供服務的互聯網技術服務平臺,應當取得相應的互聯網經營許可, 並向機構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不得開展需要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教育教學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