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法,其條款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先後於9月20日,1954,1975,17,1978,3月5日和1982,2月4日通過了四部憲法。
前言講述了中國的壹些歷史經驗、政治主張、基本原則、國體、政體和憲法地位。
總綱領是進壹步闡述具體內容,包括中國的根本政治制度、權力機關、國體、政權、法治、經濟、財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