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法
第三條農村公路建設應當遵循政府主導、分級負責、安全第壹、保證質量、保護生態環境、因地制宜的原則。
第四條交通運輸部負責全國公路建設的行業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交通主管部門按照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公路的建設和管理,縣級交通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指導和監督鄉道、村道的建設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