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說專業和學歷。在《公告》中,招聘崗位的專業是指經考試取得職業資格並畢業於學校的專業。學位證和所學輔修專業不視為報考公務員職位所要求的專業。招聘崗位的專業以考生取得的學歷證書中規定的專業為準。取得國外學歷證書的考生,須有國家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專業基本都是法學專業,個別公安專業和計算機專業。
2.還有司法證明。國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本科及以上學歷,35周歲以下,司法考試取得A/C證及以上。
其他是體檢和政審的要求。符合條件的可以報考,經過筆試、面試、資格復審、體檢,最終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