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覺得這種女生不談戀愛也好,不談。壹個24歲的人,還不如讓父母介入壹段感情,這樣糟蹋。
然後她誤以為妳兒子有了新女朋友,這應該是妳兒子的錯。可能是他做了什麽引起了女生的誤會,和她吵了起來。
最後說壹下給兒子做兩次人流的行為。也許她愛妳兒子,也許她年少無知,不在乎自己的健康,但妳要求妳兒子娶她,她卻拒絕了。說明他們兩個不適合在壹起。成年人可以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即使她媽媽報警,法律上也不需要賠償。如果覺得對不起,可以給壹些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