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於法院的司法專門知識需要交叉質證。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采納的證據需要原被告雙方進行質證。司法鑒定的結論很有可能被法院采納,所以司法鑒定需要的材料和司法鑒定的結果需要雙方質證確認。
法律客觀性:
第七十壹條證據應當在法庭上出示,並由當事人互相質證。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證據應當保密。需要當庭出示的,不得公開出示。第七十二條經法定程序公證的法律事實和文書,人民法院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公證書的除外。第七十三條應當提交書證原件。物證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交復印件、照片、副本和節錄本。外文書證必須附有中文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