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象山縣人民政府關於象山縣2021海洋捕撈休漁的通告》第二條:
(1)單船桁拖網(桁拖蝦)、網箱、刺網、燈光圍網的捕撈時間為5月12日至8月12日。
(2)小型張網漁船的捕撈時間為5月1日12時至8月16日12時。
(3)單錨張綱網(帆網)、拖網等未列表海洋捕撈作業的捕撈時間為5月1日12時至9月16日12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