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很多企業為了激勵經銷商,會制定返利激勵政策,目的是通過返利來調動經銷商的積極性。返利是指廠家按照壹定的評價標準,以現金或實物的形式獎勵經銷商,具有現金滯後的特點。通過銷售返利的處理,減少企業的銷售收入,從而減少銷售利潤。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條,稅收的征收、停征、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執行。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的開征、停征、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以及其他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不壹致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