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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效力的有關規定

法律主觀性:

合同有效期的約定:1,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2.當事人對合同效力有附加限制的,合同生效時間為附加條件達到時;3.合同沒有約定解除時間的,在合同履行期間,壹方當事人能夠證明另壹方當事人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另壹方當事人明確表示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四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符合下列條件的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2)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四十四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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