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車後打開天窗,不僅不安全,而且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下列行為: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已登記的機動車進行安全技術檢驗時,機動車行駛證記載的登記內容與機動車有關情況不壹致,或者未按照要求提供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的,檢驗不合格。”
根據上述規定,擅自改裝天窗屬於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的禁止行為,機動車行駛證記載的登記內容與機動車有關情況不壹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