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拾得人的義務
(1)報告義務:拾得遺失物後,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
(2)保管義務:拾得人在將遺失物送交有關部門之前,應當妥善保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遺失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3)返還義務:遺失物的權利人有權請求返還遺失物,拾得人應當將遺失物返還權利人。根據相關規定,拾得人無權要求報酬。如果妳不想給,就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