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壹步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的通知》第壹條全面清理取消行業協會商會違規收費。
嚴格禁止強制入會和強制收費。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行業協會商會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市場主體加入並收取會費,不得阻礙會員退會。行業協會、商會不得依托行政機關或者利用行業影響力強制市場主體參加會議、培訓、考試、展覽、出國考察等各種收費活動,不得接受第三方機構的有償服務,不得強制市場主體付費訂購相關產品和出版物,不得強制市場主體向行業協會、商會贊助或者捐贈。(民政部、市場監管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