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第五條國家建立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制度,確定崗位類別和等級。
第六條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職責任務和工作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崗位。崗位應有明確的名稱、職責、任務、工作標準和任職資格。
第七條事業單位制定崗位設置計劃,應當報綜合人事管理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