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標準為:
1.最高車速:不超過25km/h,當車速達到15km/h時,必須發出提示音。
2.車輛質量:不超過55kg(包括電池)。
3.電機功率:不超過400W。
4.電池電壓:不超過48V。同時,電動車的電機功率和電池電壓需要防篡改。
5.車身尺寸:整車高度不超過65,438+0.65,438+0 m,寬度(車把和踏板除外)不超過0.45 m,鞍座高度在0.635 m以上,鞍座長度不超過0.35 m,前後輪中心距不超過65,438+0.25 m..
6.騎行功能:電動車必須具備腳踏騎行功能,可以人力驅動,符合非機動車標準。
7.車牌及代碼:電動汽車需要有合適、方便的車牌安裝位置和空間,車架醒目部位需要永久標註每輛車唯壹的車輛代碼,采用***15位數字,包括企業代碼、車型代碼、生產年份和生產序列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