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離婚財產可以按照以下原則分割:(1)雙方協商決定。離婚時夫妻財產的分割,應以雙方協商壹致為原則進行,不能由壹方決定。(2)男女平等。我們不應該歧視女性,也不應該認為女性賺的少,就應該少拿分。夫妻分割財產時,應當尊重和保護婦女的權利。(3)照顧兒童和婦女的權益。(4)補償原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7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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