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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發生應屬於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

法律主觀性:

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屬於不可抗力。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主要包括政府行為、社會公共行為以及地震、火災等自然災害。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八十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條當事人壹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通知對方,以減少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在合理時間內提供證明。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當事人的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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