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成立後頒布的第壹部法律是婚姻法。據官網濮陽“回望光輝歷程不忘法治初心”介紹,新中國成立1949。4月1950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這是新中國成立後頒布的第壹部法律。1950 6月17日,時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沈鈞儒在全國政協壹屆二次會議上作人民法院工作報告,這是最高人民法院歷史上第壹份工作報告。法院工作報告制度是孕育於陜甘寧邊區的壹項具有中國特色的法院制度。新中國成立後,它得到確立和發展,體現了中國生產者黨領導下的國家權力機關與司法機關的憲法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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