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派程序和監督程序是上級直接關心的案件。處理此類信訪事項時,應嚴格按照信訪事項處理程序出具紙質受理通知書和書面送達回執。
同時,這兩類信訪,按照規定應當在60日內處理完畢,並向信訪人出具書面處理意見。在處理意見中,還會加蓋負責處理信訪事項的責任部門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