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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107條規定

法律主觀性:

我國現行刑事訴訟司法解釋第壹百壹十七條規定,無力繳納取保候審保證金的人,未滿十八周歲或者七十五周歲以上不適宜領取取保候審保證金的人,可以責令其提出壹至二名保證人。

法律客觀性: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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