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刑法》第139條規定了火災事故罪。火災事故罪(刑法第139條)是指違反消防管理法規,經消防監督機構通知采取改正措施後拒不執行,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139條
違反消防法規,經消防監督機構通知采取改正措施後拒不執行,造成嚴重後果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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