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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有哪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具體到這個題目,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進行國考,造成嚴重後果,涉嫌構成犯罪。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包括國家公務員考試、地方公務員考試、司法考試、證券從業資格考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英語四六級考試、註冊會計師、註冊稅務師、註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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