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第十二條申請舉行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集會、遊行、示威: (壹)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二)危害國家統壹、主權和領土完整的;(三)煽動民族分裂的;(四)有充分理由認定申請舉行的集會、遊行、示威將直接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嚴重破壞社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