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八十三條,申請執行人在申請執行期限內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被執行人在訴訟時效期間對申請提出異議,人民法院經審查認定異議成立的,應當裁定不予執行。
被執行人履行全部或者部分義務後,以不知道申請執行時效期間屆滿為由請求撤銷執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