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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和刑罰的區別

法律解析:刑法是我國的壹部法律,全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是規定犯罪和刑罰的法律的總稱。刑罰是前者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指依法對犯罪人實施的強制處罰和對服刑人員的懲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要處罰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包括: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還有就是驅逐犯罪的外國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十二條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條主刑的種類如下:

(1)控制;

(二)刑事拘留;

(三)有期徒刑;

(4)無期徒刑;

(5)死刑。

第三十四條附加刑的種類如下:

(壹)罰款;

(二)剝奪政治權利;

(三)沒收財產。

附加刑也可以獨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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