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刑事案件管轄權規定的司法解釋

刑事案件管轄權規定的司法解釋

關於刑事案件管轄權的規定是:

1,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壹審普通刑事案件;

2.刑事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轄;

3.必要時,可以將刑事案件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審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十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壹審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轄。如果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審理更為適宜,也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十六條

幾個同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由最先受理的人民法院審判。必要時,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審理。

  • 上一篇:從Xi安博瑞信達公司貸款怎麽樣?
  • 下一篇:醫療糾紛如何走法律途徑?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