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法律基礎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規範人民法院再審立案工作的意見(試行)第10條刑事案件申訴人在刑罰執行完畢後二年內提起的申訴,人民法院應當受理;投訴時間超過兩年,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受理:
4.(1)原審被告人可能無罪釋放;
5.(2)原審被告在本條規定的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
6.(三)疑難、復雜或者重大案件。
7、不符合前款規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如需了解更多關於刑事案件上訴期限的信息,請訪問:/ask/e 690141616046486 . html?Zd查看更多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