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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強制傳喚的使用條件是什麽?

法律解析:刑事訴訟法中傳喚的適用條件是,經依法傳喚拒不到庭的被告人,或者根據案件情況需要傳喚的被告人,可以傳喚。強制傳喚是指偵查機關強制未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訊問的壹種刑事強制措施。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壹百四十八條對依法傳喚後拒不到庭的被告人,或者根據案件情況需要強制傳喚的被告人,可以送達傳票。對被告的傳喚由庭長簽發,由司法警察執行,執行人至少兩名。如果被告被強制傳喚,他應當出示傳票。抵制傳票的被告可以使用強制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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