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刑事訴訟法解釋》第六十七條規定,犯罪後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的,應當視為自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犯罪後投案自首,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情節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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