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二十二條行政處罰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的行政機關管轄。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三條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機關管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