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壹個適用法律錯誤,已經超過法定申請執行期限的行政處罰,法院會受理嗎?如果受理,是否會裁定不允許執行?

壹個適用法律錯誤,已經超過法定申請執行期限的行政處罰,法院會受理嗎?如果受理,是否會裁定不允許執行?

法律不能斷章取義。《行政強制法》第五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決定的,沒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可以依照本章規定,自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整體法律條文是1。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提起行政訴訟,於今年2月23日提起行政復議,4月25日拿到行政復議結果。2.如果妳不再次履行行政決定,到9月30日妳繳納的罰款總額為10000。也就是說,妳最遲從今年6月5438+10月1日才開始履行行政決定。最早開始時間是6月5438+10月1,最晚開始時間取決於行政處罰決定書和復議鑒定書的內容。法院不會以此為由拒絕受理。對了,如果強制執行,會有滯納金。
  • 上一篇:信用卡逾期找律師協商要多少錢?
  • 下一篇:徐玉玉案入選十大案例的原因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