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和法律有本質的區別。行政屬於管理學範疇,法學專業屬於法理學範疇。從學科分類來說,應該是幾個不同的學科體系。法理學雖然包括行政法和行政訴訟法,但不是管理學的內容。在報考公務員上,兩者的要求是不壹樣的,不能互相替代,也不存在包容關系。所以行政管理專業不能報考專業要求為“法律”的職位。建議妳選擇壹個符合要求的崗位。否則,妳得不到妳想要的,妳會浪費很多時間。
僅供參考,希望對妳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