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機關、單位犯罪不能作為主體,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對於危害社會的行為,法律規定為單位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條規定了單位的刑事責任範圍,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法律規定單位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壹條規定了對單位犯罪的處罰原則。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本法分則和其他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