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的解釋》第117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抗訴或者檢察建議:
(壹)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的;
(3)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
人民法院根據抗訴或者檢察建議作出再審判決或者裁定後,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