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問題都可以通過國際私法來解決。
在壹般教科書中,國際私法有三個部分:
1.總則(基本概念,如法律沖突的根源)
2.法律沖突(法律適用,即適用哪個國家的法律)
3.程序法(爭端解決,類似於程序法)
法律沖突是指對同壹涉外民事法律關系,由於各國民法的規定不同,管轄的可能性不同,在法律適用上發生沖突。
從根本上說,國際私法就是采用哪個國家的法律來解決遇到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