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虛假宣傳和欺詐侵權的對象是不同的。前者侵害廣告市場管理制度和不特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後者侵害公私財產所有權;
2.虛假宣傳和欺詐在客觀上是有區別的。前者是利用廣告進行虛假宣傳的具體手段,後者是隱瞞真相、虛構事實的欺騙方法;
3.虛假宣傳和欺詐的主體是不同的。前者是廣告主、廣告經營者、發布者,後者是壹般主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經營者不得對其產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榮譽等作虛假的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經營者不得通過組織虛假交易,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