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十六條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建設的房地產項目,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標準、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技術規範和合同的約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對其開發建設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質量負責。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合同的約定承擔相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