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我國《婚姻法》第21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無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在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有權要求子女支付贍養費。也就是說,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老板沒有盡到贍養扶助老人的義務,老人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2.作為兄弟姐妹,我們應該心平氣和地坐在壹起,就老人的贍養問題,尤其是住房問題充分協商。當然最好是當地有聲望的親戚或者鄰居來協調。
3.至於這種情況下的老二,還得問老大的房產。如果沒有產權糾紛,他無權過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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