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個玩笑,其實從字面語義來說,法律的含義比法律的含義更廣。
法律的基本含義包括法律,包括法規的含義和約束的含義。有效的法律,遵守的意義。
法律的含義主要是指法令。當然,法和法的含義在今天基本是壹樣的。法官之所以不叫法官,律師之所以不叫巫師,是因為習慣稱呼。另外,“法師”這個詞確實在很久以前就存在了,大眾對這個詞的認識也固化了。如果硬要稱之為“法師”,容易造成概念上的混亂和歧義。
我個人比較喜歡律師這個稱呼。我覺得叫我陳律師挺好的。如果叫我陳師傅,我總覺得應該配個參謀什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