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復習預習。(大多數教師)
有些老師會讓我們在課堂上復習筆記,下節課提問。(刑法老師)
還有老師會給我們舉幾個案例,讓我們結合所學,分析案例;(債權法很多)
還有老師會給案例,讓我們寫判決書、起訴書等法律文書;(法律文件寫作)
老師也會讓我們壹學期寫小論文;
法理學和比較法的老師給了我們壹些題目,讓我們自己收集材料,壹周後再討論;
犯罪學老師讓我們根據上課看的電影寫壹篇論文作為考試;
大多數時候,我們自己整理課堂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