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安徽省學前教育條例》
第十七條三周歲以上不滿六周歲的兒童可以申請進入幼兒園。幼兒園在滿足適齡兒童入園要求的條件下,可以適當延長入園年齡。
第十八條幼兒園應當創造條件,為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兒童提供融合教育,並為殘疾兒童的保育和教育提供便利和幫助。
第二十條幼兒園保育教育應當面向全體幼兒,關註個體差異,堅持以遊戲為基本活動,寓教於樂,寓教於樂,促進幼兒身心全面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