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學生受勞動法保護。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大學生不能全職工作,但是可以兼職,做實習生或者實習生,要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協議。從事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勞務公司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務協議。即使是非全日制勞動者和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只要付出了勞動,領取了工資,就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勞資雙方都應受到勞動法的保護和約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八條是指非全日制用工形式,以小時為主要支付方式,勞動者在同壹用人單位的平均工作時間壹般每日不超過四小時,每周累計工作時間不超過二十四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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