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不得違反法律和國家規定開除未成年學生。對於違反學校規章制度的學生,如果是未成年人,處於法律保護階段,學校無權開除。如果是成年人,學校有權開除。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二十七條* * *學校對違反學校管理制度的學生,應當進行批評教育,不得開除。《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條例》第五十壹條學校對違反法律法規、本條例和學校紀律的學生,應當給予批評教育,並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下列紀律處分: (壹)警告;(2)嚴重警告;(三)記過;(4)留校觀察;(5)開除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