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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臺離婚有哪些手續?

法律主觀性:

1,本人身份證;2.結婚證;3.對方身份證明(戶口本、對方身份證復印件或當地派出所提供的戶籍信息);4.孩子的出生證明;5.有財產的,還應提供財產證明;6.民事申訴

法律客觀性:

《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條規定,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交副本。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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