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必須以犯罪事實為依據。犯罪事實是量刑的客觀依據,沒有犯罪事實就不能定罪。在立法和司法實踐中,行為人實施的犯罪應當與其應當承擔的刑事責任和刑罰相統壹。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五條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擔的刑事責任相適應。第六十壹條決定刑罰的時候,應當根據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判處。第六十二條犯罪分子有本法規定的從重處罰或者從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限度內判處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