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研究生年齡30周歲以下(8月1990日及以後出生)。
3.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知識、能力和素質,學歷和專業符合報考崗位要求,取得國家承認的畢業證、學位證(含認證報告)和資格證書。2021應屆畢業生須在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
4.符合各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等資格條件。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誌願到郊區服務不少於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