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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是如何從廠家到患者手中的?

藥物從實驗室到患者手中之前,要經過以下幾個步驟:

R&D:研究所(臨床前研究),醫院(臨床試驗)。

生產:醫藥企業。

流通:各級代理商和藥企。

零售:藥房、醫院藥房。

2021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實施

法律法規:

2021年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32次會議,2021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三屆檢察委員會第六十三次會議,通過了《最高人民檢察院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定罪的補充規定(七)》規定的生產、銷售、提供假藥罪

生產、銷售、提供劣藥罪(生產、銷售劣藥罪廢止)和食品藥品監管失職罪(食品監管失職罪廢止)2021年3月6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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