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約是指壹方當事人發出的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約的法律約束力是,如果對方作出承諾,要約人受其意思表示的約束,承諾生效,壹般合同成立。
法律客觀性:
根據2021 1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四百七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要約無效: (壹)要約被拒絕;(二)要約被依法撤銷;(三)承諾期限屆滿,受要約人未作出承諾。(四)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